男子敲诈经营范围不含冷食的商家获刑
来源:会展网
男子敲诈经营范围不含冷食的商家获刑发布时间:2023.07.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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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27日,从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(以下简称“青浦区检察院”)获悉,男子朱某通过寻找商家超范围经营的菜品并举报,以此敲诈商家,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。

青浦区检察院介绍,2022年2月起,朱某偶然看到科普帖子称,许多餐馆的制售资格中并不包含色拉等冷食。

得知这一信息后,朱某开始在各大外卖APP上随机搜索“蔬菜色拉”“凉拌菜”等关键词。找到相应商家后,朱某逐一点击商户详情查看商户的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,并将许可证上所列经营项目和菜单菜品清单逐一做对照。如果发现有菜品存在超范围经营的,就通过12315APP线上投诉这些商家。

男子敲诈经营范围不含冷食的商家获刑(图1)


随后,朱某将举报单截屏,与该商家取得联系,指出他们存在违规情况,并称“已举报,如果想要让我撤销,就要付出数千元的好处费”。

通过这一方式,朱某先后在一家日料餐饮店敲诈获得3000元,在一点心店、一酒馆分别敲诈获得2000余元及1000余元。

在敲诈第四家餐饮店时,朱某提出2000余元的勒索金额,店家表示:“我们小店才开不久,生意也不算太好,一个月的盈利也不过几千,能不能少一点?”

朱某则告诫商家,让其态度好一点。并表示,之前有店铺这么求饶,自己反而立即给他涨价了1000多元。最终,该餐饮店无奈之下只得转账2000余元给朱某。

但事后,该餐饮店老板意识到,自己虽然违规,但已整改,而朱某的这种行为则属于违法,于是报了警。

之后,警方将朱某抓获,并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,朱某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触犯《刑法》第274条,遂依法对其提起公诉。最终,法院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八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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